案例簡介
復健車司機至A養護機構載病人到醫院復健時,將此次乘車病人人數及健保卡卡數,註記於復健車派車單上,以做為與復健科交班之依據。
抵達醫院後,由志工協助推送病人搭乘電梯,因電梯門口除了A養護機構病人外,還有其他養護機構的病人也在等待搭乘電梯,且電梯容量每次約能搭乘3-4輛輪椅,故志工人員先推送其他醫療機構病人搭乘電梯至復健科,於此時在等待的A養護機構之甲病人,因無人在旁看護且患有失智症,就以雙手推動輪椅自行離開醫院,當時警衛忙於其他業務且其他同仁亦未發現甲病人已私自離院。
當志工將A養護機構病人推送至復健科後,復健科人員依復健車派車單核對健保卡卡數及病人資料符合後(未清點人數),即安排病人做復健,直到A養護機構病人做完復健,復健車司機要載病人回養護機構前清點病人人數,才發現少一位甲病人。故復健車司機與警衛立即於醫院四周尋找,終於在離院150公尺處找到甲病人。
事件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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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掌控自我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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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等候電梯時無人看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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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點病人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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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復健車派車單交班復健治療人數成效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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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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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衛忙於其他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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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固定推送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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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集體推送同一家養護機構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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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健科人員未依復健車派車單清點病人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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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註明此次復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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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調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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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調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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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空
間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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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完成
治療時間
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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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相關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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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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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因素: |
復健科人員未依復健車派車單清點病人人數。 |
2. 管理因素: |
以復健車派車單交班復健治療人數成效不佳。 |
預防對策
1. |
訂定S.O.P:「復健病人交接作業流程」,復健科人員確實清點來院復健人數 |
2. |
修訂復健車作業流程管理辦法新增「復健病人交接作業」。 |
3. |
復健車派車單之「出席」欄位更改為「復健」、「門診」,明確標明此次復健人數。 |
4. |
製作聯絡卡置放於病人識別名牌夾內。聯絡卡內容需註記醫院名稱、聯絡電話。 |
5. |
病人來院復健需配戴識別名牌,且經復健科人員評估復健病人有失智、躁動之情形,養護機構需派專人陪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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