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女病人,40歲,未婚,因腸胃道不舒服,第一次到A醫院就診,經過醫生甲診視後,收住內科病房治療,家屬也向醫師甲表示,病人5年前就被診斷憂鬱症,一直都在B醫院接受藥物治療。
住院第一天,醫師甲安排了身心內科醫師乙會診,因病人已持續服用抗憂鬱藥,故醫師乙建議病人出院後門診追蹤。病人在住院期間,表情泠漠,不主動說話,可自行走動,有僱請一位24小時的看護,負責陪伴與照料病人。
住院第二天,甲護士是第一天上大夜班也是第一次照顧此病人,交接中,焦點只在病人的腸胃問題。凌晨2點30分甲護士例行巡房時,病人熟睡中,看護也睡於陪客床上。凌晨3點多,看護叫醒病人上完廁所後,病人與看護再度入眠。凌晨6點甲護士執行治療期間,發現走道端緩降機的窗戶已被開啟,無其他異狀,便順手把窗戶關上,繼續相關的治療工作。當走到該病房時,看護正急於衝出,表示自己剛剛睡醒,看見點滴已被拔除,病人又不在病房內。正當四處找尋病人的同時,急診室來電告知,病人被發現躺臥於戶外停車場入口處,急救中。
註:
1.緩降機的窗戶外的下方為停車場入口處。
2.調閱監視器,病人確實有出現在該緩降機前。
事件要因
一、近端原因分析:為什麼自殺會發生。
二、根本原因分析:為什麼病患會跳樓自殺。
1.溝通因素: |
醫療照護間溝通缺失,未納入交接班事項。 |
2.設備因素: |
緩降機旁之窗戶,可開啟又無警鈴設施。 |
3.組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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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高危險群照護標準不完善。 |
預防對策
1. |
加強教育人員辨識自殺危險因子,及早發現自殺的高危險群,以防範自殺的發生。 |
2. |
設計自殺高危險群之標註方式,增進醫療照護間的溝通與警覺。 |
3. |
走道上緩降機旁的窗戶設置警鈴、警語,達到嚇止與勸阻的目的。 |
4. |
修訂自殺防範措施,如:加強晚間巡房次數、自殺高危險群病人床位上之安排靠近護理站、與家屬共同監護照顧病人,如需聘請看護,應聘不同看護的二班制照顧病人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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