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一名懷孕25週的雙胞胎產婦,因下腹痛轉診至本院門診就診,當時宮縮頻繁,子宮頸開4指,已要生產,醫師建議轉診至醫學中心,並予以改掛急診轉院時,急診人員考量急產病人看診醫師為婦科值班醫師,且急產個案也皆入產房交由產房人員及婦科值班醫師處置,因怕耽誤轉診時間建議由產房進行轉診作業。
於辦理轉診過程中產婦已進入產程產下一名胎兒,因另一名胎兒未娩出,故由產房人員隨行予以轉送至醫學中心。
事件要因
延遲轉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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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確保跨院轉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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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怕耽誤轉診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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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有效性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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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派車及專業產科隨車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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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間轉診制度未明確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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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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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端原因分析:
二、根本原因分析:
2. 工作環境因素: |
門診轉診無專業產科隨車人員。 |
預防對策
1. |
修訂孕產婦轉診(送)流程作業標準:
(1)門診急產婦轉診一律轉掛急診。
(2)由門診人員通知急診櫃檯人員轉掛急診,並告知急診檢傷leader,由其申請派救護車。
(3)孕產婦由門診直入產房進行必要之處置。 |
2. |
由產科醫師評估,決定孕產婦轉送隨車人員(如:產科醫師、兒科醫師、產房護理人員等),以確保孕產婦運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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