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9 日

 
 
  標題符號給藥錯誤
  標題符號管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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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符號針扎
  標題符號調劑錯誤
  標題符號處方錯誤
  標題符號檢查檢驗事件
  標題符號輸血事件
  標題符號手術事件
  標題符號其他
  標題符號學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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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風險管理師 黃淳鈴
 
「檢查檢驗事件」案例分析1
案例簡介

  一位76歲男性住院病患李××,病房號123-2,診斷為肺炎,醫師開立到病房照胸部X光之醫囑。放射師經電腦確認後,將攝影條碼掃入X光片匣中,並依規定在片匣左上角寫上病人床號及姓名,但因疏忽誤把123-2李××寫成123-3李××。

  放射師拿著片匣,將機器推到片匣上所寫的123-3床旁,要核對床頭卡牌時因發現床頭牌是空的故未核對(亦未核對病人手圈),由於123-3病患為臥床使用呼吸器之病人,所以放射師到隔壁病房,請病房助理員幫忙搬病人放片匣於病人背部,此時放射師有詢問助理員病人的姓名,助理員沒開口說話(助理員表示沒聽到放射師有問),助理員直接到123-3床幫忙搬病人後立即離開。

  放射師照完片子後,回放射線部處理影像並上傳,醫師看123-2李××片子時,發現123-2李××病患沒有使用呼吸器,卻有氣管內管影像出現,經詢問助理員後發現放射師是照123-3病人,護理人員立刻通知放射線部,重新照相並上傳正確影像。

事件要因
事件要因

1. 近端原因:
  (1)人為疏忽:
 
  a. 寫錯病床號。
  b. 無核對病人。
2. 根本原因:
(1) 人為因素: 未落實病人身分辨識。
(2) 作業流程: 無作業規範要帶檢查單。
(3) 溝通因素: 未與護理人員作雙重確認。
(4) 組織管理: 病房區攝影無標準作業流程。

預防對策

1. 書寫正確病患資料,並確實執行病人身份辨識之步驟。
2. 將檢查單與片匣一同帶到病房照相。
3. 到病房照相時,能夠知會護理站並與主護護士一同前往作雙重確認。
4. 行放射照影時,請放射師-病人-護理人員三重確認,並列入X光攝影
標準流程。
5. 增訂到病房區攝影之標準流程。
6. 修訂受檢病患身份辨識方法,讓同仁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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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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