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後輔助性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對乳癌患者重要性之研究:五年的經驗及報告
腫瘤治療中心蘇志中主任
目的
分析乳癌患,於手術後接受輔助性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及未接受上述治療之結果差異,藉以了解輔助性治療之重要性。
方法
從民國85年6月1日至民國89年12月31日,本科共治療135位女性乳癌患者,依治療之方法及目的不同共可分四組。年齡層分佈從21歲至84歲,平均中值年齡48.1歲。
第一組 : 乳房全切除術+手術後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第Ⅱ∼Ⅲ期),共103例 。
第二組 : 乳房局部切除術+手術後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原發腫瘤≦3.0公分),共16例。
第三組 : 手術前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乳房切除術+手術後化學治療,共4例。
第四組 : 乳房切除術後局部胸璧或腋下淋巴腺復發患者,經切片證實後,再使用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為救援性治療,共12例(局部復發9例,腋下淋巴腺復發3例)。
每位患者均接受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
1.化學治療--方式:靜脈藥物給予,每月第1及第8天,共12次,約6個月
第一線:C.M.F.、C.A.F.、A.C.
第二線:T.C.
2. 放射線治療---分次於五週進行(每天一次,每週五天)
治療部位及技術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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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追蹤時間最短10個月,最長64個月,中值追蹤時間為30.1個月。各組分析結果如下:
組 別 |
Ⅰ |
Ⅱ |
Ⅲ |
Ⅳ |
治 療 方 式 |
乳房全切除術+手術後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 |
乳房局部切除術+手術後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 |
手術前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乳房切除術+手術後化學治療 |
乳房切除術後局部胸璧或腋下復發患者,經切片證實後,再使用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為救援性治療 |
期 別 及 病 例 數 |
第Ⅱ∼Ⅲ期103例 |
原發腫瘤≦3.0公分, 16例 |
4例 |
12例(局部復發9例,淋巴腺復發3例) |
目 的 |
為預防局部復發及遠端轉移 |
為保留器官及預防局部復發及遠端轉移 |
為增加手術之切除率及預防局部復發及遠端轉移 |
為控制已復發之腫瘤及預防遠端轉移 |
分 析 |
1.
局部或淋巴腺復發4例(3.24﹪)(惟其中一例經由再手術獲得控制) 2. 遠端轉移4例 (3.8﹪) (肝2例,肺1例,骨1例) |
1.背部腫瘤蔓延1例 2.骨轉移1例 3.肺轉移4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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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果 |
局部控制率為97.01﹪ 腫瘤控制率為93.20﹪ |
局部控制率為100﹪ 腫瘤控制率為100﹪ |
局部控制率為100﹪ 腫瘤控制率為100﹪ |
局部控制率為91.7﹪
腫瘤控制率為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