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
電腦教室位於圖書室中,請遵守圖書室使用規則。 |
4.2 |
請於使用電腦教室之前至圖書室櫃檯登記使用資料,勿任意更換使用之電腦,使用完畢後需至圖書室櫃檯登錄離開之時間與電腦號碼。 |
4.3 |
嚴禁攜帶食物、飲料進入電腦教室,請保持安靜,勿大聲嘻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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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不可任意搬動電腦、螢幕、鍵盤、滑鼠、耳機等設備。 |
4.5 |
公用區電腦無F11功能,需使用隨身碟存檔,請先確認未中毒方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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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禁止複製硬碟內的各項軟體,以免觸犯法令。 |
4.7 |
禁止玩電動遊戲、觀看不當圖片、下載不明軟體或圖片,不可拷貝或使用未付費的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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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電腦無法正常運作時,請通知圖書室管理員,勿任意拆裝電腦。 |
4.9 |
請勿修改電腦系統設定,如密碼、狀態檔、自動執行檔、群組等或刪除電腦硬碟之任何軟體及Windows之群組
。 |
4.10 |
個人放置於硬碟的檔案,請於離開前存檔至個人隨身碟;如未存檔,重新開機後資料 將自動被刪除。 |
4.11 |
如使用影音檔或開啟其他有聲音之檔案,為免打擾到其他人之使用,請一律使用耳機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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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離開時請將執行中的程式關閉還原至一般桌面系統並將鍵盤及椅子歸位,保持整潔。 |
4.13 |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 |
4.14 |
電腦之使用請遵守資訊室訂定的「資訊安全政策」及「網路使用管理辦法」,如需安裝軟 體請提前一週向資訊室申請,並於資訊反應單上註明安裝程式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