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
|
2005.12.14 手術同意書七成以上簽具不全 86%術前說明不完整 |
|
【手術同意書青青菜菜 病人知情權零零落落】
【醫改會:手術同意書七成以上簽具不全,
86%術前說明不完整】
【呼籲病人三思八問 就”術”要醫院寫清楚】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於12月14日召開記者會,公佈新版手術同意書簽署狀況及術前告知電訪之兩項調查結果。手術同意書簽署狀況的結果,發現有七成的新版手術同意書簽具不全!術前告知電訪結果,發現超過九成接受電訪的民眾表示,有獲得術前告知,但是僅有15%的民眾表示獲得完整的手術資訊。
醫改會今年六月到十月舉辦「寄手術同意書抽大獎」活動,期瞭解93年1月1日開始施行之新版手術同意書落實至今兩年的狀況。活動截止共蒐集770份手術同意書,有效樣本為633份,分別來自21縣市的18家醫學中心、49家區域醫院、31家地區醫院與16家診所【1】,其中以醫學中心的樣本比例最高【2】。其中仍有9份還是使用舊版手術同意書。至於電訪有效樣本為288份,來自20縣市的18家醫學中心、39家區域醫院、15家地區醫院與6家診所。
手術同意書簽署的分析結果:七成以上簽具不全!
醫改會依照衛生署公告之新版手術同意書,檢視各樣本在「擬實施之手術」、「醫師之聲明」與「病人之聲明」等十一項填寫欄位,發現僅有16份填寫完整!如果假設病患都沒有提出問題,不計「醫師之聲明」的病人問題答覆欄,仍有七成以上的樣本簽具不全【3】。
手術同意書上的第一大部分「擬實施之手術」,包含「疾病名稱」、「建議手術名稱」、「建議手術原因」三項重要資訊。「疾病名稱」與「建議手術名稱」的載明,可提供病家再次核對的機會,確保手術安全;而「建議手術原因」的釐清更是術前醫病溝通的重點,醫師有必要向病家解釋手術的必要性。但是,令人驚訝的是,這三項基本欄位的簽具率卻不是百分之百!「建議手術原因」的簽署狀況尤其離譜,居然有五分之一的空白率!
「醫師之聲明」部分詳列了醫師應告知的項目與病人問題答覆欄,「病人之聲明」則包括病家在手術前應瞭解的項目。這兩大部分的資訊,能作為醫師確認已告知應告知的事項,並且是回覆病患問題的工具,以確保病患是在「知情」的前提下,「同意」接受手術。遺憾的是,「醫師之聲明」的告知項目勾選欄,未簽具率高達四分之一,而病人問題答覆欄的簽具率只有一成。
術前告知電訪結果:只有15%受訪民眾表示獲得完整術前告知
「術前告知」電訪問卷分為「術前說明人員」、「術前告知時間」、「術前告知內容」、「麻醉說明」、「術後照護說明」等五部分,共16題【4】。有高達91%之民眾表示在術前有醫護人員提供說明,但僅有15%民眾表示獲得完整的「術前告知說明」、「麻醉說明」、「術後照護說明」等十項術前告知相關資訊【5】。
術前告知情況最差的是,醫護人員「沒有解釋是否有其他的治療方式」(47%)、「沒有解釋麻醉的步驟」(48%)、「沒有解釋麻醉的風險」(42%)、「沒有解釋麻醉之後可能出現的不適」、(37%)、「沒有解釋開刀後可能的併發症」(31%)。
醫改會:完整術前告知+完整的手術同意書=落實術前告知精神
簽署手術同意書的目的,在促進術前醫病充分的溝通,但口頭告知容易因個人認知差異而產生誤解。醫改會認為,將術前告知白紙黑字寫下,是保障病患與醫師權益的具體方式,完整的術前告知加上詳實的文字紀錄,才能促進病患與醫師間的溝通,落實術前告知的精神,減少因溝通不良所引起之爭議。醫改會具體提出理想的“好用心”手術同意書,應符合的四大要件:
|
1.醫師說明很清楚 |
|
2.病人用心瞭解 |
|
3.簽署很確實 |
|
4.至少一式兩份 |
醫改會並提出以下呼籲:
衛生署應監督各級醫療院所,徹底落實術前知情同意。
1.衛生署需要立即負起責任,監督醫療院所徹底執行手術同意書的簽署與落實術前告知,才能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醫療院所與醫師應遵行醫療法第63條規定,提供民眾完整的手術必要相關資訊。
1.各醫療院所與醫師應依據醫療法與醫師法的規定,於手術前告知病家手術相關訊息,並確實填寫手術同意書,讓民眾有“好用心”手術同意書,促成醫病雙贏。
請民眾勇於發問,為自己的健康負責!
|
1.術前詳細審閱、填寫手術同意書,釐清手術的疑問,與醫師充分溝通。 |
|
2.簽署手術同意書後,記得妥善保存病人收執聯,作為自我健康照護的參考依據。 |
|
3.若民眾「不知道該問些什麼」或者「不清楚醫師到底該說些什麼」,歡迎參考醫改會的「手術前三思而後行 八問而後動」宣導手冊。 |
|
附件
|
|
|
|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1】 |
全國醫院共556家,診所15,798家【資料來源:93年衛生署統計資料】。 |
【2】 |
各層級醫療院所樣本數,分別為醫學中心385份(60.82%);區域醫院177份(27.96%);地區醫院51份(8.05%);診所19份(3.00%);無法判別層級1份。 |
【3】 |
633份樣本中,共有447份未完整簽署「疾病名稱」、「建議手術名稱」、「建議手術原因」、「醫師之聲明勾選欄」、「醫師簽名」、「醫師簽名日期」、「立同意書人簽名」、「輸血同意欄」、「立同意書人聯絡方式」、「立同意書人簽名日期」等十項。 |
【4】 |
請參考附件四。 |
【5】 |
接受電訪的288位手術同意書簽署人中,僅有42位回覆醫護人員有告知「術前告知內容」、「麻醉說明」、「術後照護說明」等十項術前告知資訊。 |
|
|
|